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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住房制度改革从1988年酝酿,1992年6月正正式也台《湛江市区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实施办法》至今已历十年了。十年来,湛江市房改办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与省的房改方针政策,本着为市群众办实事好事的宗旨,结合我市实际,不断推进房改深入发展,房改工作从提租发补逐步过渡到少提不补,公有住房标准面积月租金从0.8元/平方米,提高到1.68元/平方米,超标准面积月租金从1.12元/平方米,提高到7.00元/平方米;出售公房从标准价逐步过渡到成本价,1999年标准面积成本价929元/平方米,超标准面积成本价是1470元/平方米,逐步接近市场价。到目前为止,全市公有住房提租率达85%以上,已售公有住房共计8万多套,面积470万方米,占可出售公有住房(含新建和原有住房)90%。与此同时,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制度,通过房改筹集信心资金5亿元,又支持还返单位职工建购房,并利用3000万元作周转金建设安居解困房,有力地促进了我市住房建设,使得我市人均居住面积从房改前的6平方米上升到现在14.7平方米,翻了一番多。十年房改,成绩显著,近日,我市又将推动货币化分房方案,这一方案的实施,将进一步把我市住房建设推上新的台阶。
近几年来,市房改办、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多次被评为市文明先进单位、市讲文明树新风先进单位、市代缴税先进单位和先进党支部。
湛江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经湛江市政府批准成立于一九九三年五月,是市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与市房改办合署办公负责湛江市的住房基金及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运用及偿还、对职工和单位建购房贷款以及住房货币补贴发放,负责安居工程经济适用住房的计划编制和建设实施工作等。
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成立后,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积极筹集住房资金,累计共筹集住房资金5亿多元,在管理运用上,严格按照国务院规定的“领导小组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的原则管好用好住房“两金”,确保住房资金的专款专用、增值保值、良性循环。积极支持深化房改,大力发展住房按揭金融业务,共发放职工个人住房贷款3000万元,支持单位建职工住房贷款1500多万元。建造安居解困房88000多平方米,为我市住房建设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安居工程是政府的一项“德政工程”,是政府运用市场机制的基本原理,解决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问题的一种手段,兼有调控住房市场,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建设安居解困房,有助于逐步缓解居民住房因难、不断改善住房条件,正确引导消费、实现住房商品化,最终目的是为了解决城镇居民的住房问题,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安体现了政府对住房困难户的关怀,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市房改办、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是我市安居工程计划编制和建设单位,从1995年开始建设首期安居解困房,在建设中,他们在选址、施工、造价及销售管理等方面,坚持做到公开公琥,建设地点选在地价低廉,又邻近学校、市场、医院、交通方便的地方,尽量减少免有关费用的收取,并采取分期投入,稳步推进、加快周转的方针,建一幢,售一幢,最大限度降低造价成本。严格管理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按成本测定,报市场价局审批,坚持政策行为,不以盈利为目的,按市物价局核定价格向社会公开销售,优先售给教师、离退休干部职工和社会救济户,受到市民的热烈欢迎和高度赞扬。1996年湛江市被定为国家安居工程试点城市。从1995年开始至今,共建四期安居工程解困房,建筑面积达10万平方米,由于所建住房廉价优质,物业管理设施配套完善,购买安居工程解困房成了广大市民购房首选,销售率达95%,得到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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