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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根据职能配置的要求,依据《统计法》和《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市统计局的办事内容及程序如下:

(一)办事内容:

1、工交基建科 各有关单位定期报送工业、交通、能源、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报表和统计资料;

2、社会贸易科 各有关单位定期报送劳动、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旅游业、服务业、科技等统计报表和统计资料;

3、综合科 提供综合性统计资料和评估认定各县(市)、区的国内生产总值的核算资料;

4、法规制度科 各有关单位定期报送基本单位的统计报表、审批市属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组织统计教育培训和职称考评;

5、农村经济科 各有关单位定期报送农村社会经济统计报表。

(二)办事依据: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制定的统计方法制度。

(三)办事程序和办事时限:直接到相关科即时办理。

(四)办事纪律:依法规范办事,能办即办,不符合条件办理的事情,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不得刁难或拖延不办。

(五)投诉途径:直接向局领导或办公室投诉,投诉电话 3314365

(六)服务承诺:向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统计资料,为群众办事热情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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