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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统计局完善县区统计业务工作考核方案

2006.02.24

  经认真的研究、修改和完善,日前,湛江市统计局下发了2006年对县(市、区)统计工作考核办法。完善后的考核办法,进一步体现了统计数据下管一级,将对促进全市统计数据质量的提高,确保政令畅通起到积极的作用。
  考核内容为统计年报、定期报表以及与统计业务有关的其他工作。考核办法采用定性考核形式进行,考核分 “好、较好、一般和较差” 四个档次。对考核的七个主要专业每月评定一次,其他工作每季度评定一次。各专业和其他工作在年终总评的基础上评出前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