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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9月,湛江市(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累计上涨4.3%,当前消费物价仍在走高的态势。从分类看,居民八大类消费价格指数呈现“三升五降”的特点。上升的有食品、烟酒及用品和居住类,分别上升9.9%、1.3%和5.9%;下降的有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交通及通讯和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其中降幅最大的是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下降1.4%。
一、 消费价格走高特征 据湛江市城调队的物价统计调查资料分析,从2003年第四季度开始湛江消费物价出现上涨的态势,主要在三个方面表现了物价走高特征: 1、消费价格总指数上升主要受食品价格上涨影响。今年1-9月市场价格上涨此起彼伏,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涨幅最高的月份在9月份,同比上涨6.0%。从八大类构成看,推动总指数上涨的力量主要来自食品和居住这两大类商品,分别累计上涨9.9%和5.9%。 湛江新一轮物价上涨主要集中在食品类,如粮油、肉禽蛋、水产品、鲜菜、鲜果等都是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属老百姓反应最为敏感的范畴。据调查,今年1-9月湛江粮食价格同比上涨24.3%,肉禽蛋及其制品上涨13.4%,蛋类上涨17.3%,水产品上涨5.4%。食品类价格的上涨很大起因是粮食价格的恢复性上涨推动了副食品价格的相继上涨。经测算,今年1-9月粮油推动食品类上涨3.1个百分点,影响物价总指数上升2.8个百分点。可见随着我市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过剩的传统农产品供应量锐减,以粮食为代表的农产品供求矛盾有所缓解,价格不再出现大幅下跌,而保持相对稳定,甚至部分小幅上涨,为此,食品类价格上涨是正常和合理的。 2、湛江物价走势与全省和全国基本一致。价格上涨涉及领域尚在一个比较合理的区间运行。在2003年全国经济快速增长和市场消费需求增加的相互刺激下,今年1-9月全国消费价格指数同比累计上涨4.1%,全省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3.0%,湛江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比全国高0.2个百分点,比全省高1.3个百分点。在新一轮涨价过程中,特别是粮食价格,由于有关部门和地区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及时调运加工和组织销售,没有出现抢购、断粮和脱销的现象,群众心理比较平和,总体上看市场基本稳定,今年第二季开始,粮价涨势趋缓。 3、居住价格上涨对消费价格总指数上升影响不可忽视。居住类由住房、水电燃料等构成。今年1-9月居住类价格上涨5.9%,比食品类涨幅小。但居住价格背后是能量巨大的房地产价格变动,存在着对消费价格总指数变动的重大影响力,居住价格变动与房地产价格变动直接相关,居住价格上升与钢材、水泥等原材料价格上升有关,这是投资品成本推动效应的表现。 二、消费价格走高分析 当前湛江正处在新一轮的经济增长周期,在去年快速发展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全市生产总值增幅达到9.5%。因此对湛江市场消费物价在新一轮增长周期中所表现出来的走高特征,我们认为,目前这种温和的价格上涨对推动经济发展是一场“及时雨”,其作用是积极的。但要注意今后的宏观经济调控过程加以把握。 1、当前湛江高通涨的发生基础尚不存在,消费物价总水平的持续上涨不会引发严重通货膨胀。湛江新一轮的消费物价上涨同全国和全省一样是市场价格体系经历长时间的低位运行后的一次结构性波动,价格上涨具有“突发性”和“恢复性”,且上涨面集中在食品、居住,而市场价格的上涨是否具有可持续性,这才是判断新一轮物价上涨是否会引发严重通货膨胀的首要依据,也是宏观经济政策调控的关键。 2、从市场物价调查情况来看,目前粮油和部分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很可能是短期现象。因为粮食安全问题经过这轮突发上涨后已引起了有关方面的高度关注,特别是今年初,农民种粮积极性提高,农作物种植和养殖业增加,加上粮食库存充足,粮食供应市场预测趋好,这对价格上行有一定的压力作用,可以判断短期内粮食价格仍然会在一个较高的价位运行。由于食品类在整个物价指数的构成当中占据了比较大的比重,其价格的持续上涨是这轮物价上涨的主导力量,因此预期涨势减缓有助于减轻物价上涨的压力。 3、消费物价的小幅上涨对经济发展的作用是积极的,但同时也给城镇低收入家庭和农村居民生活带来了不利的消极影响。特别要引入相关政策防止农村消费价格的过快上涨。农村价格过快上涨,农村居民用于食品、医疗、教育、住房等方面的消费开支相应增加,会进一步拉开了城乡生活水平,使本来就存在收入差距、消费力下降的情况“雪上加霜”,这不利于中央“一号文件”减轻农民负担精神的落实和广东率先减免农业税、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其政策效果的体现。 三、对当前市场价格调控的政策建议 1、要全面认识近期的价格总水平持续上张的性质。有的学者认为,当前出现了价格总水平的上涨,不属于通货膨胀。我们认为,价格总水平持续上涨就是通货膨胀,只有明确这一点,才能确定宏观调控政策的明确取向。因此,把价格总水平的上涨控制在一个适当的幅度内,防止出现明显的通货膨胀,应成为今后一个时期的宏观调控政策的基本取向。 2、要严格控制即将陆续出台的水电气等政策性提价项目,注意倾听意见,尽量减轻群众负担。由于政府实施的宏观调控政策最终会在价格走势上体现,所以当前政府对物价的调控目标应在通盘考虑新一轮物价上涨的特征、起因和问题的基础上,把物价走势控制在一个比较合适的幅度,使作出的政策选择既有阶段性效应,又体现长期性效应。 3、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消除居民的后顾之忧,切实解决贫困阶层、失业人员和体制外企业职工加入社会保障体系问题,从而改善社会消费心理预期,增强消费信心。 4、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取消居民消费住房、汽车等高档产品服务过程中的不合理费用负担。加快建立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规范旅游、文化娱乐收费标准,促进新消费热点的成熟。 撰稿:黄叔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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