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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15
| 今年头两月,我市消费品零售市场节日气氛浓厚,呈现一派繁荣、喜庆、活跃的景象,零售市场总体上呈现出较快增长的走势。据统计,1—2月份,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53.8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8%,增幅比去年同期高出1.3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13.9%)高3.9个百分点,增幅在全省二十一个地级市中居第三位,仅次于河源(23.4%)、云浮(18.6%),实现了我市消费品零售市场“开门红”。 一、市场运行特征 1、城市市场高速发展,农村市场平稳增长,城乡消费总量日趋扩大。分地区数据显示:1-2月份,全市城市市场累计实现零售额41.74亿元,增长19.9%;农村市场(县以下)实现零售额12.15亿元,增长10.9%,城市市场增幅高出农村市场9个百分点,这表明城市市场发展明显快于农村市场。 2、住宿餐饮市场红红火火。分行业数据显示:1-2月份,批发零售贸易业累计实现零售额44.6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3%,增幅比同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低0.5个百分点;住宿餐饮业实现零售额9.10亿元,增长20.8%,增幅比同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高3.5个百分点,居各行业之首。可见,住宿餐饮市场连年火爆不仅是消费品零售市场中持续闪现的亮点之一。 3、各类商品全面旺销。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企业商品零售额数据显示:1-2月份,各类商品全面旺销。各类商品零售中增长最快的分别是:通讯器材类增长3.8倍;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3.4倍;粮油类增长2.9倍%;书报杂志类增长1.5倍;汽车类增长1.4倍,石油及制品类增长70.9%,以上六类商品零售额达6.14亿元,占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商品零售额比重为86.4%,此比重比上年同期高12.5个百分点。 4、限额以上企业增势强劲。分规模数据显示:1-2月份,全市176家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累计实现零售额8.4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4.2%,增幅比同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高36.4个百分点,其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由去年同期的12.0%提高到今年的15.7%,这表明大商场、大卖场将逐步成为百姓购物的首选场所,成为拉动全市零售额增长的一个最重要方面。 二、消费品市场高度增长的主要原因: 一是假日效应继续显现,1-2月份缝元旦、春节、情人节,消费品市场繁荣兴旺,节日集中消费效应明显。传统节日氛围浓厚,提前实现购买力。二是我市大中贸易企业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注重塑造自身形象,积极寻求市场热点,抓住时机,开展灵活多样的促销活动;同时进一步加快经营结构的调整,以“消费者为本”大搞特色经营,市场定位准确,引导和适应了广大消费者的需求,有效的拉动了消费市场增长。 |